南行之前,胡忧有想过自己可能会遇上老战友的阻击。乡村小说网天道变化,人心不古,现在的胡忧已经站在了风头浪尖之上,有哲别、陈大力这种忠的,就一定有奸的。没有人会无条件的忠诚,背叛是人性的劣根。
虽然之前就有考虑过这样的事,但是真正面对的时候,胡忧还是感觉到有些伤心,特别是当他看到从队伍之中走出来的人是加马,心又更沉中了几分。
“队长,好久不见,别来无恙吧。”加马一身军服出现在胡忧的面前。青色的军服对胡忧来说很熟悉,因为这样的军报他曾经也有穿过,那是暴风雪军团的军服。青色代表着他们的驻地——青州。
“加马,你要干什么!”陈大力怒喝道。
不穿汉唐军服改穿暴风雪军团的军服,不叫胡忧为陛下,也没有叫少帅,而是叫队长,这说明加马已经有了二心。
加马冷冷看了陈大力一眼,道:“陈大力,你算是那根葱,我和队长说话,还不到你来插嘴!”
加马和朱大能一样,是最早跟胡忧的人之一。有加马的时候还没有陈大力,论资格加马远远要老过陈大力,但是论在军中的地位,加马就要差得太多。
这么多年来,加马都是一个二线将军,他同样也打过不少的仗,但是无论是老百姓还是说书先生,都很少,甚至是几乎没有提过加马这个人。
加马以为自己一辈子也就这样了。默默无闻无人认识。最多是死后在史书上记下一个名字——最早追随胡忧的部队之一。除此之外,怕是什么都不会留下。
不甘心?
是的,加马早就已经不甘心了,可是他知道胡忧的强大,要动胡忧跟本就不可能,所以就算是再怎么不甘心,加马也不敢做任何反胡忧的事。而这一次,加马看到了机会,全民都在反胡忧,凭什么要他继续跟在胡忧的屁股后面。做一个摇旗小兵?
胡忧向陈大力打了一个眼色,独自上前几步,平视着加马。胡忧是一个重情之人,就算是明知道加马的目的。这一分钟他也没有恨加马的意思。
人出一出生开始,就一直在争。小时候争争吃,长大了争权争利,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都是大自然的规律。
“加马,你已经决定了吗?”胡忧的语气有些伤感。十几年的老部下,眼前就要成为敌人,在战场上兵戎相见,这绝对不是什么开心的事。
加马冷哼道:“胡忧。你别假惺惺了。十几年来,我对你忠心耿耿,可我得到什么,你重用朱大能、重用候三、重用陈大力,可有曾经想过重用我?”
加马的声音很冷,听着却有几分激动。他似乎在坚定自己反胡忧的决定。没有人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自己却说出一大堆的理由。
胡忧、陈大力一方有二百多士兵,加马那边有一千多人。加马的兵和之前那种临时拼起来的散兵可不一样,十几年来,加马虽然不怎么为人熟知。但是他同样没少打仗,他手下的兵都是百战老兵,在战力上绝对不会差过陈大力的二百多人。
加马絮絮叨叨了挺长时间,胡忧一句话都没有接,任着他说。做为一个跟在胡忧身边十几年的老兄弟。胡忧觉得有必要听听他心里的苦闷。
加马说着说着突然停了下来,眼中露出凶光和杀气。右手紧紧握着刀把,随时都可以投入战斗。
胡忧叹了口气道:“看来你已经准备好了。”
加马脸色发青道:“你不用多说,我知道你的嘴皮子了得,我是不会听你说任何话的!”
胡忧摇摇头,笑笑道:“我什么都没有打算说。你说得没有错,一直以来我都没有给你一个出头的机会,现在,我给你这个机会。”
一个人,一但生出了反心,就很难在收回去,胡忧没打算做无用工,因为他知道加马是不会听他说几句话就收兵的。加马在赌,拿他自己和一千多士兵的身家性命在赌。
加马直视着胡忧的眼睛,那么多年来,他都没敢这么做过。他感觉今天的自己很勇敢,终于不再怕胡忧了。
陈大力暗中也叹了口气,加马不算是没有能力的人,这么多年来胡忧也并没有故意冷藏他。只是他的运气向来都不怎么好,胜仗是打过不少,确都是那种没有什么影响力的小仗,每次一到重要的战争,他就一定出问题。
这样的将军,换了是谁都不敢重用,因为太不放心。也就是在胡忧这里,加马才能做到一线之尾,二线靠前的位子,换了在别的军队,他怕能当上个偏将已经很了不得。
可是加马就是没有自知之名,自己不反省错误,却把问题算到了胡忧的身上。究竟是谁对不起谁呢。
加马有兵力的优势,他首先向胡忧发起了进攻。陈大力在胡忧和加马对话之时,已经退到了队后,暗中布置反击的战略。他能后加马跟随胡忧而超过加马,正是因为他比加马有本事,特别是他的防守能力,汉唐排前十的将军说论防守,还真没有谁敢说必胜陈大力的。
二百多人被陈大力分成了三队,在这种直路战场,在两边不能展开的情况下,对防守来说是更有利一些的。加马一开始就已经犯了一个错误,他虽然有一千多士兵,却无法完全压上来,在短时间之内,双方交接的人数是几乎相等。加马人虽然多。却并不占优。
刀枪相接,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对战的士兵很多甚至曾经是并肩作战的战友,现在却成为了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