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家是个大家族,子孙众多,而里面最最讨喜,又最最出名的,就是程昔血缘上的小弟,程志启。
程志启比他小四岁,年纪很小,但是已经是方圆百里,名声赫赫的混世魔王,持强凌弱、飞扬跋扈,其恶名累累连篇累牍、罄竹难书。
而就是这样的小魔头,在年三十这天,死了。
从此程昔的亲爹程彬就恨毒了程昔,明明不是程昔的错,却硬是把过失都算到了他的头上,程昔百口莫辩,两人终究还是没能逃过刀剑相向的结局。
当时晚上年三十,照着规矩大家都应该来程家大宅过个团圆年,哪想到许根好巧不巧地在附近,许根当时也不认识什么人,逛着逛着就碰到在街上和一群小娃娃放炮仗的程昔。
一群娃娃个头不大,但是心思却毒的很,几个人被大人教地小小年纪就懂得见高踩低,势利得很,见到程昔一个人孤零零的就想要作弄他,不知道从哪里惹来一直野狗,在它尾巴后头串了一串震天响点着了就往程昔的方向赶。
野狗屁股后头冒着火星噼里啪啦响个不停把它给吓破了胆,慌不择路就往程昔的方向狂奔。
程昔面无表情地看一群孩子幼稚的行为,为首鼓掌叫好的就是他的弟弟,程志启。
看名字就知道,程彬的孩子名字中间都镶了志字,只有他不是。
程昔只觉得人心都凉了,上辈子他生活在这个大家族里面,里面的亲人都是他血缘上最亲近的人,他费尽心思想要讨好,做到最好。
可是往往事与愿违,他们就像是是泡在溪水里的鹅卵石,他想要捂热,却怎么揣在怀里都是冰凉,而这辈子不好意思,这群人充其量也就是茅坑里的臭石头,他碰都懒得碰。
他看着野狗冲向自己,胸口的一腔怒火不知道如何发泄。
这时候不知道许根从哪里窜出来,拉住他说:“走,我带你放烟火去。”
“许根?”程昔直发愣,不知道这剧本怎么写的尽往人想不到的岔路上拐。
程志启看这个叫许根的哥哥长得粉嫩一团,煞是好看,心里很不爽他向来瞧不起的哥哥有这么个像模像样的朋友。
于是他鬼迷心窍就尾随上去。
几个人走着走着就去了偏僻的空地。
都说是月黑风高夜,杀人放火时,这不是没有道理,因为警方为了避免市民恐慌,一直秘密追捕的身背三条人命的抢劫犯正在附近逃亡。
眼见躲不过了,几个孩子就成了他最后的退路。
跟一个杀人成瘾,被逼到没有理智可言的亡命之徒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这人利落的绑了三个孩子就钻进一栋废弃的民国时期建筑里面,木把手五彩玻璃的推拉门吱呀一声被打开,积了许久的灰尘扑啦啦的兜头而下。
几个人真的成了灰头土脸,因为电路不通,只有一吊灯忽明忽灭闪动。
警方很快把现场包围,冲里面喊话,无非是劝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可是有点智商的人知道佛祖慈悲,身处极乐世界,但是匪徒还不想要去往极乐世界,于是……他被逼急了。
随手捞过最小的那个,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喊话声隆隆巨响,似乎破旧不堪的建筑都要因为他的吼声震一震,他说的很直白,“谁敢进来我就要了这小子的命。”
他也不含糊,直接割了程志启一刀,又快又轻,但是脖子上的皮肤就是像是裂了线的麻袋,血液就像是里面装满的豆子呼啦啦地往外倒,程志启哇得大哭。
匪徒被他哭得烦躁,骂道:“操你小娘逼,给老子闭嘴,再哭,再哭把你小叽叽砍了。”匪徒想了一下威慑力大概不够,补充道,“宫刑知道吗?司马光知道吗?再哭你就跟他一样,砍了你命根子。”
程昔嘴角僵硬,老兄,知道你是文化人,但是那个是司马光砸缸,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是司马迁谢谢。
虽然后半段程志启压根没听懂,但是不妨碍他捕捉到关键词,一听这话,程志启狠狠打了个嗝,不哭了。
但是几个人就看到他厚厚的棉裤上面滴滴答答流下可疑液体。
程昔想要上前说什么,但是一只手从背后抓了住了他,那人同样和他一样被反绑着手,他小声说:“你想要我们和他一起死,别动。”
有时候,亲人丑陋起来比旁人更加令人作呕。
也许是他们担着一个至亲名分,本应该是世界上最亲密的人,也许是血脉里流着相同的血液,这是一种伟大的生命的传承,所以割舍的时候更加的要痛彻心扉,打断骨头连着筋。
所以他们给予的伤害才更加让人痛彻心扉难以置信,就像是……一个废品,被它的制造者推翻、否定、贱卖、抛弃,甚至销毁。
发现小少爷不见的仆人们急坏了,四处找程志启,他们根本想都没想到程昔也在失踪之列。
只有程添为他担忧,搓着双手四处走口里叫着程昔的名字,这个只是与程昔同属亲属的之列的男人为了他这么个不是亲生的孩子着急上火,在任何看来,甚至是当事人眼中,都有点夸张到不可思议。
几街之隔的程彬很快赶了过来。
“警察同志,你好你好,我的孩子,我家的孩子在里面,你们想想办法,把他救出来。要是要了我孩子的命,就等于要了我这条老命啊。”程彬非常激动。
警方想要稳住他失控的情绪,但是也没有隐瞒,“这位同志请相信我们警方的力量,里面有三个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