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但自从你发现我多握了门锁一会儿,想辨别上面的字迹时,你就把它换成了加缪的名言。”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圣经《出埃及记》里,上帝粗暴的律法,和亚摩利王朝的《汉谟拉比法典》如出一辙。
但这还不是引起他对许渝州关注的主要原因——许渝州再敏感多疑不对劲,于他也不过是个路人甲,真正让他调查许渝州这个人的导火索,是他对李文森的态度。
说话夹枪带棒,正对李文森胃口;看似互相嘲讽,反倒拉近距离;他的女孩一遇上沈城就仿佛化成了火种,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丝毫没有理智,上万的瓷器一套套地摔在地上,吓跑其他客人也是常有的事。
可即便这样,许渝州也从来没有禁止过李文森进出卡隆咖啡厅。
如果两人是熟到不必计较得失的朋友,他也不是不能理解,但偏偏许渝州是李文森的检举人之一,曾匿名和警方打电话举报李文森是沈城死前最后见面的人,还声称沈李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做派看不出丝毫朋友情谊。
另一面,他从余翰处得到的警方审讯资料里,李文森曾这样描述过她最后一次和沈城在卡隆咖啡厅喝咖啡吵架时的情形,许渝州“我只是放咖啡杯时重了一点,他就带着人冲了进来,生怕我和沈城打起来弄碎他的爱马仕限量版窗户玻璃”。(见之前章节)
在警方听来,这句话不过是是李文森想要证明自己没有谋杀动机。
但在他听来,事情就完全变了一个样子。
只是“放咖啡杯时重了一点”,许渝州就“带着人冲了进来”……难道许渝州一直在门口偷听?
带着人,反倒像是……掩人耳目。
然后就是李文森从十七楼坠落的那晚。
他入侵了卡隆的营业系统,试图拿到所有有住房登记和消费记录的客人资料,却发现这家咖啡厅的电脑系统出奇的复杂,比国际银行结算系统的安控还要严格,使用四套密钥,每半个小时变一次,要找到正确的密码难度极大,即便他之前已经入侵过,再想进去也多少要花一点时间*。
这件事他在第二天就和李文森提起,却没得到她的重视。
许渝州身上诸事,放在这群奇葩身上或许能解释地通,但放在一个普通商人的身上,却是极不合理的。
“所以呢?”
许渝州索性靠在门边:
“就因为我用了一台老一点的监控器,兼之为人放荡不羁爱自由,你就给我安了一个篡改证物的罪名?”
“当然不是,毁灭、伪造证据,这个罪名太轻了,即便坐实,撑死也不过一年有期徒刑,不值得我特地花三十分钟打车过来一趟。”
乔伊食指轻轻在洁白的骨瓷上抚摸了一下:
“我如果要起诉你,至少是协同谋杀未遂的罪名。”
许渝州:“……谋、谋杀?”
“我的未婚妻为人低调,绝口不提自己曾在你的咖啡馆被人从十七楼推下来的事,以至于到目前为止,没有人知道那天晚上原计划被谋杀的,应该是两个人。”
“天哪,她从十七楼被人推下来?”
许渝州震惊地看着乔伊,半晌:
“我对这个悲剧表示震惊,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嘿,哥们儿,我知道爱丽丝是你的前情人死了很让你难过,但这样无缘无故怀疑人是不对的,你刚刚说了我提交给警方的录像带非常完美。”
“\几近完美\。”
“什么?”
“是’几近完美\,不是\非常完美\,你忽略了镜子上的反光,下午六点零七分十七楼左侧电梯的光面墙壁上倒映出了他的侧脸,非常细微,很难发现,但不幸我的未婚妻把这卷录像带反反复复看了二十遍。这就引起了一个显而易见的悖论。”
也即,为什么曹云山明明去了卡隆b座,监控器却没有拍到他具体的人?
李文森从没考虑过这个毫不相干的咖啡馆老板和之间的联系,她只会把事情简单地归结为“曹云山采用了某种办法避开了监控器的监控范围”,但他却仔仔细细地研究了卡隆b座的咖啡厅路线图,结论是,即便卡隆b座确有监控死角,曹云山也不可能从一楼走到十七楼不被任何一台仪器拍到。
有人用之前的监控片段,替代了有曹云山身影出现的片段。
而在卡隆b座,能这么做的人,只有一个——
“我向来不喜欢强迫人。”
乔伊向后靠在雕花的椅背上,十指交叉:
“但考虑到曹云山恰好是那天试图谋杀我未婚妻的凶手,我不得不对此采取一点非常手段。你有两个选择,一是配合我,乖乖回答我的每一个问题,二是我把你交给警察,让警察来问你我想问的,然后你再乖乖地回答我。”
总而言之,不管他选择哪一条,乔伊都会获得他想要的东西。
……乔伊总是会获得他想要的东西。
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