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灵剑诀》三境十二层,三境;形剑、气剑、心剑,每一境又有着三个小境界。
三大境界囊括了剑道一切修炼基础,并且剑诀不像其他功法,此功法可以三境同修,不分先后。形剑,天地有形之物皆可为剑;气剑,天地无形之物皆可为剑;心剑,剑随心意,诡异莫测。
三个境界中,形剑最易,气剑稍难,心剑最为莫测。每一境界只要达到了极致无不是世间少有的高手。
独孤剑拿着包裹在城外转了一圈,避开城内武者的目光,回到了客栈房间,在他打开锦盒取出里面的秘籍时,他立即发觉了秘籍的异常。
秘籍是假的。
作为神剑山庄少庄主的他,清楚的记得秘籍封面上面的大字并不是‘剑神诀’三个字,而是‘万灵剑诀’四个古篆字体。字体上面有着独有的一种剑意存在。
这本秘籍上面虽然同样有着剑意环绕,但却比真秘籍的剑意淡了许多,或者根本就没有剑意存在,而‘剑神诀’三个字体亦非古篆,反而是现今所使用的常见字体。
独孤剑带着一分迟疑,翻开了手中的这本秘籍。
剑者,百兵之君……招式多以劈、砍、崩、撩、格、洗、截、刺、搅、压、挂、扫等为主。
三境者,形也,气也,心也。形万物之物,气万物之根,心万物之源……
秘籍上面的讲解有真有假,其中少量内容是《万灵剑诀》上面存在过的,一些比较重要的内容多是另外平添而上。显得有些画蛇添足,书中有很多矛盾的地方。
独孤剑阅读完全部内容,心里舒了口气但又有些莫名的失落,充满了矛盾感。“也许这是镖局的人用来迷惑外人特意仿造的,真的秘籍还在对方手里,从不曾被抢夺过。”
心里冒出的念头无论如何都压不下去,独孤剑将手里的秘籍丢在桌上,仔细思考有关长威镖局的一切信息。
长威镖局创办于三百年前,创办人乃是林家先祖林威,据说其武功修为早已登峰造极,世间罕有敌手,一手兴办的镖局在他手中两百年达到了顶峰,镖局分局开遍了九州各地。
林威其人早年乃是一个地痞流氓,因缘际会拜入一个二流门派,但他的天资悟性惊人,短短数年时间实力就已经震惊一方,成为了当时的一时翘楚。
在他中年的时候更是创出了一套刀法,这套刀法便是现如今林家的家传绝学——《苍穹玄冰斩》,自从百年前林威去世,长威镖局渐渐开始日暮西山,但余威尚存,到了现如今才开始有了落幕的迹象。
狂刀林奎有心振兴镖行,此次接镖虽然知道将要面临大难,但却毫不犹豫的答应了那位神秘人的委托。
独孤剑暗自猜测,也许那位神秘人委托的秘籍是真的,但秘籍却被狂刀林奎暗中隐藏,以一本假秘籍用来迷惑劫镖的江湖武者。而另一种则是长威镖局的人也不知道秘籍的真假,一切都是神秘人设的一个局,至于设局的目的是什么,这其中的隐秘便不是他能够知晓的了。
想起此次长威镖局押镖送往的目的地,独孤剑眉头开始皱起。
天剑宗,徐州几个一流实力之一,位于徐州十八郡的西山郡天来峰。是一用剑宗门,其内高手如云,传闻大宗师高手最少有着十余位,而其宗门老祖更是超越大宗师的存在。
“那位神秘人究竟是谁?”独孤剑将秘籍重新装好。放于桌上的兵器已经出现了裂痕。他轻叹了口气,将其重新插入剑鞘。“需要加快寻找铸造灵器的材料了。”
宗师境界丹田聚器,其‘器’为魂。武者在这个时候需要寻找合适的天材地宝,用以铸造适合自己丹田之器融合的神兵,最终成为比之神兵更加厉害的灵器。
铸造灵兵材料最为适合的则是现今出世的各种神兵利器,因为这些神兵利器都是前人所用,神兵本身经过前人以自身之器融合过,材质比之一般的天材地宝更加适合。
天已经暗了下来,夕阳被黑暗所掩盖。
独孤剑再一次开始了修炼,体内真元在周身经脉流转,身外天地之中的灵气开始朝着他的身体汇聚,灵气在他体表形成了一阵微弱的清风。
灵气入体,立即进入到他的筋脉里,被体内真元炼化转为真元,其中大量的糟粕被剔除,只留下其中少量的精纯真元留在体内,但那些糟粕真元却没有被排除体外,而是被他的身体吸收。
真元在他身体里形成了一个大周天,最终进入丹田。丹田中一柄九彩琉璃的袖珍型的剑体立于丹田中央,剑体吞吐着丹田内的真元,缓慢的凝练着自身。而在它的周围则是笼罩着大量的真元薄雾。
剑体仿若有灵,每一次吞吐灵气,周围的薄雾真元都会剧烈的收缩然后膨胀。剑体虽然呈现出九彩琉璃之色,但在其表面上却出现了无数细小的颗粒体,每一粒颗粒都仿佛是由无数的剑气组成。
夜晚的时间便在独孤剑的修炼中度过,当他从修炼中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放亮,晨光早已透过窗户投射进来,窗外传来了模糊的喧闹声。
一夜的时间,足够发生了许多的事,诸多的消息开始在城中流传。
昨天十里坡发生大战,长威镖局总镖头身受重伤,镖物被人夺走。而夺走镖物的人据说是一个年轻的用剑高手,其一手剑术有如神魔,更是斩杀了凶名昭著的血手魔屠,辛玉山盗匪等等凶人。
其一身修为直逼大宗师,深不可测。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手机阅读:http://m.52blshu.com/64577/
发表书评:http://www.52blshu.com/64577/
为了方便下次阅读,你可以在顶部"加入书签"记录本次(第六章 众矢之的)的阅读记录,下次打开书架即可看到!请向你的朋友(QQ、博客、微信等方式)推荐本书,杨大郎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