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二岁的时候,那时我在六零小学读五年级。有次父亲发了工资忘记放在哪里了,他就硬说是我偷了家里的钱,不问青红皂白的就要用皮带抽我,幸好母亲在边上拉住了父亲,我只挨了两皮带就跑出来了。
受了这么大的委屈,我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一个十二岁的少年,身上没有半分钱就流浪在异乡的街头,没有为了生存下去而去偷蒙拐骗,这简直就是一个奇迹。那段离家出走的时间,刚开始的两天是饥一餐饱一餐的,饿得受不了的时候,路边的野桔子也吃,野桔子的那个酸爽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后来遇见一个和我一样流浪在外面的小男孩(他是因为他父亲给他娶了后妈,后妈自己生了一个儿子后就不待见他,所以他也出来流浪了),小男孩带我去他经常“打工”的地方(就是一家中型的餐厅,帮餐厅洗碗洗盘子来换取一日三餐),负责厨房一块的大妈看见小男孩带着我去洗盘子,就说了句造孽哦把我也留下了。
白天吃饭的事情解决了,麻烦的是晚上睡觉的事情。到了晚上十一点多,小男孩神神秘秘的把我带到长途汽车站,这个时候汽车站已经关门了,里面的值班人员也全都下班了。小男孩往供旅客休息的长椅上一躺,示意我在另外一条长椅上睡觉。
这时候还是夏天,晚上很容易对付过去,我问小男孩到了冬天怎么办?小男孩说他也是刚离家出走,没有冬天在外面睡觉的经历,我不由得苦笑了起来。第二天早上醒过来的时候,就看见小男孩在泼水准备打扫候车室的卫生了,问了小男孩才知道,打扫卫生是在候车室睡觉前提的条件,我更是无语了。
就这样,小小年纪的我早早地就明白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这个道理了,也明白了一个人只要勤快一点,是永远不会饿死的。
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十来天,直到风尘仆仆满脸憔悴的父亲出现在我面前为止。回到家后,母亲告诉我,父亲的工资被他随手塞进了工作鞋里了,等他第二天上班的时候才发现,知道是冤枉我了。母亲问我这段时间在外面过得怎么样,我一五一十的告诉她我这段时间的经历。
我之所以这么清楚的记得这些,是因为我随后说了一句我有本事养活自己了,惹得母亲哭了起来。只要看见我刚回家时的那个狼狈不堪的样子,谁都知道我在外面吃了不少的苦头,所以母亲才会那样伤心。
这次离家出走让我明白了肯努力、肯付出的人,是永远饿不死的;饿死的都是些懒人不肯付出的人。所以我工作的时候都是尽全力的,以求自己能够心安,不论在哪里工作,我都是兢兢业业的。因为我知道多做一点事是不会死人的,虽然有时我会嘀咕上几句争执一下对工作的看法。但是一旦去做了,我就会全力以赴漂漂亮亮的把工作给完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