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约翰正为筹备“白山”大队忙活得不亦乐乎的时候,两个人前后脚来到了联邦快递公司位于底特律的总部。这两个人在约翰以后的事业发展过程中都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
第一个找上门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个子不高,穿了一身做工考究的手工定制西服,打着黑色的蝴蝶领结,戴了一副深色角质架眼镜。虽然脸上皱纹很多,但笑起来很有感染力,像是一个性格和蔼的老教授。这个老人叫劳伦斯,是威廉介绍来的政治顾问。劳伦斯今年已经66岁了,来底特律之前,他是hsd特区“k大街”上一名颇具传奇色彩的说客。
说到说客,不能不提美国政坛颇具特色的游说制度。前世,约翰在来美国之前,一直以为走关系是中国特色。后来才发现,在美国,特别是在美国政坛一样要走关系,只不过换了一个更具美国特色的新词——“游说”(lobbying)罢了。在英文里,“游说”(lobbying)这个词来源于建筑物的门厅(lobby),当现代议会制度刚刚建立的时候,说客们就是在议会大楼的门厅向议员们进行游说的。
美国政治游说的历史可以一直追溯到建国初的1792年。当时,参加过独立战争的弗吉尼亚老兵们为了获得更多的补偿金,雇用了威廉姆·胡尔(hull)对大陆议会进行游说。随后各色利益团体也逐渐都开始重视游说活动。特别是罗斯福新政之后,美国政府开始采取积极干预社会运行的政府政策。这意味着公众的个人生活受到更多自身以外因素的影响,使得个人和各个社会群体不得不更加关心这些政策与自身得失的关系,而表达这种关心的主要途径就是在政府决策时通过游说施加影响。如今,hsd的说客团体已经非常庞大了,上百家游说公司聚集在位于白宫和国会山后后面的“k大街”上,那里也被戏称为美国政治的“第四极”。
说客们的主要工作是为客户提供当前法案或将要在国会进行投票表决的法案的信息,并为了客户利益而寻求法案条款的修改。因为国会是民意的表达机构,游说人员主要的工作对象是国会议员及其助手,尤其是国会中有影响的议员和一些小组委员会的负责人。说客们会通过各种手段说服议员,让他们相信游说方的做法是正确的、有益的。当然,如果“讲道理”行不通的话,他们还有其他更为直接有效的办法。
在没有《联邦游说管理法》的年代里,游客们直接贿赂收买议员早已经是公开的秘密。虽然这种政治**现象尽人皆知,但游说制度根本没有办法被废止。因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法律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申冤请愿的权利。因此,说客作为选民直接到国会表达意见,影响议员投票行为的活动,是具有明确的法理依据。
即使在后世,对游说的管理法规已经很严格的情况下,说客们仍然有办法避开这些限制。法律规定说客招待议员餐饮,一次花费须在50美元下,一年内的所有花费不得超过100美元。不过,规定只是规定,请客吃饭送礼不成,难道还不能大量购买议员所写的书么,难道还不能在竞选的时候为他们出力“募捐”么,难道还不能花个二三十万出场费请他们做次“演讲”么。只要想利益输送,说客们总是能找到办法的。
作为一名成功地说客,要么特别能言善辩,要么特别长袖善舞,要么背景资历特别深厚(有很多政界高层退下来后进入了游说界),要么在某一领域特别有建树(议员们不是全能全知的,在面对一些生僻领域的立法问题时,他们往往会倾向于听取该领域权威人士的意见)。但是有一点是他们都必须要具备的,那就是必须对整个美国政坛的生态环境有足够深刻清楚的认识,要对各个政治派别、利益团体之间的关系了如指掌才行。
劳伦斯就是这么一个熟知美国政坛各种内幕的资深说客。他年轻时曾在政府工作,担任过白宫的幕僚,后来又当了一任不太成功地众议员。任期结束后,他成为了“k大街”的一名说客,开始利用自己在政府和国会的关系替几家大公司牵线搭桥。劳伦斯说客生涯最辉煌的成绩是在去年成功阻止了罗斯福总统的最高法院改组计划。
当时,罗斯福总统与联邦最高法院的矛盾非常尖锐。联邦最高法院的九位终身**官(由于他们当中大多数年龄都超过了70岁,联邦最高法院又被戏称为九老院)都一直坚持自由放任的理念,敌视新政立法。他们先后裁决判定《农业调整法》、《证券和交易所法》、《农场抵押法》、《城市破产法》、《联邦工资工时法》等一批新政法规违宪,将其废止。这让罗斯福总统大为恼火,在赢得第二次总统大选后,罗斯福决心改变这一状况。
罗斯福采取的反击策略是彻底改组最高法院。因为最高法院**官是终身制,总统无权撤换,他就以法院工作量太大,年逾70的高龄法官无力完成为由,提出按1∶1的比例加派法官。这实际上是想通过“掺沙子“来改变最高法院的力量对比。当时劳伦斯成功地说服了反对党共和党的领导人,暂时压抑住了共和党议员们的抗议。他让共和党议员们相信如果让最高法院改组计划带上党派问题的色彩,民主党人就会团结起来。在劳伦斯的游说下,最终民主党参议员伯顿·惠勒被推举成为了这场国会斗争的反对派领袖。此举大大分化和虚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