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够了,赫尔加,让我说!”罗伊娜对着之前只写过信,来这里的路上才认识的好友怒气冲冲的一边用手指扣着扇面一边说:
“他们最后找了一个已经二十二岁,一脸麻子,还没有刚才那个傻呆子(指纳威)个子高却比他还要胖的家伙来,竟然还说是最符合我身份与血统的联姻对象!”
“巫师?”
“不,麻瓜!”
“好吧,这的确糟糕透了。”
戈德里克·格兰芬多做为巫师喜欢一切与世俗格格不入的人,做为骑士也喜欢美丽的小姐与夫人,当然更喜欢这些人非常有才华到可以把他辩倒,貌似骄傲的拉文克劳也有这个毛病,非关爱慕与男女,只喜欢与听得懂自己在说什么的人来往,自然这些话题不会比怎样修改一个炼金术为魔法首饰带来的效果与剧毒药剂的安全使用更容易。只不过区别在于格兰芬多会想尽办法把对方变成好友,而拉文克劳不会轻易认输。
“他看上去还没有布满霉点被虫蛀了半边的古羊皮书吸引人。”
“呃,罗伊娜,你说的是不是那个家伙?”
“恩?啊,是的,你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