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旁的男人忽然站了起来,林学笔的心顿时漏了一拍。
有些意外,又如同心中早有预料。
男人单膝跪在地上。
位置恰好挡住了那橘红的太阳,男人背对着光,但此时的光线不强,林学笔仍能看清对方的面容。
严肃得像在演讲,却半天没吱一声。
张誉元非常紧张,全身都是紧绷的,屏住呼吸。等他实在憋不住的时候,才将话囫囵般脱口而出。
“我们一月一日结婚。”男人的声音有点小,非常急促。
林学笔被这话弄得顿时一懵,甚至没分清楚对方的话是不是自己听到的那个意思。
然而某人却趁机想把戒指往他无名指上套。
对上那紧抿的嘴唇,林学笔有些想笑,又很是感动。
这家伙在全联邦人面前都端得四平八稳,这时候倒是慌得连个问句都不敢说了。
瞧见林学笔带着戏谑的眼神,张誉元连忙道:“你可不能拒绝。”
“说说?”林学笔倒也没有拒绝。
他仍伸着手指,等着对方给他戴戒指。
可或许是张誉元太紧张,竟哆嗦个半天,都没把戒指套进去。
“我们基因100。”
“我们有了孩子。”
“我初恋可是你,你不能始乱终弃。”
“你拍了我的丑照,lu 了我的身体,你得负起责任。”
“你还收留我,作为一个知恩图报的人,我得以身相许报答你。”
“全世界我就匹配了你一个,你忍心让我单身吗?”
说到最后,张大猫已经开始耍赖了。
“而且,我的特权就是,你必须得当我的对象。不当不行。”
“反正,无论你答不答应,我单方面宣布你是我对象了。”
“你是我的对象了。”
看着那套了半天仍没套进他手指的戒指,林学笔忽然就笑了,笑容中,眼底带着s-hi润。
真是个傻子,明明说得那么勇敢,结果却连个戒指都不敢给他戴上。
“傻大猫。”
林学笔握住张大猫的手。
既然张大猫都踏出了你九十九步,他也得走出那一步啊。
手指主动穿进戒指里。
太阳终于爬到一定高度,橘黄色的蛋黄化为白色,绽放出耀眼的白光,将蓝色的天空刺破,让光明渗透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如果说朝阳从海边挣扎上爬的时刻是美,那么光明就是力量。
刺眼的光线使林学笔看不清张誉元的样子,仅剩黑色的身影。
身后的太阳已高过张誉元的头上,可林学笔觉得,身在y-in影处的笑容,比那太阳的白光还要刺眼,还要夺目,叫他移不开双眼。
这一刻,林学笔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男人是如此的伟岸。
像能以一己之力般,为他撑起这片天地。
若能和比太阳更灿烂的人在一起,这辈子想必不再害怕黑夜。
他也能借着这片光,冲破一切障碍。
*
看完日出,两人依依不舍分别。
浪漫的时光正因为短暂才显得格外珍贵。
现实或许没那么残忍,但无聊和日复一日绝对要占生命的大多数。
独自回去的路上,林学笔仍有些恍惚,未能回过神来。
他很难形容这种感觉。
戴上戒指,象征他的人生进入一个新的状态。
但仔细想下来,除了多个戒指,他的人生又似乎没有任何改变。
他仍旧该为自己的人生而努力奋斗,仍旧需要照顾蛋蛋以及那尚未来到他身边的孩子,仍旧要想办法找份赚钱的工作养那尚未能挣钱的公司。
当然,他还要去看望杜勤明,一同把公司的执照等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办好。
就算他们两人不在意,可要招人总是正规一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