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根没一根的添着柴,胡忧的思绪,又开始飘。这种野外生活的日子,自己从小到大,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次了。有个数吗?习惯已经成自然,谁会去记那些东西。
回想起自己过去的二十四年,似乎总是与别的孩子,不太一样。当别的孩子在家中,享受父母爱护的时候,自己却已经没有了家。也许曾经有过吧,只是这些在记忆里找不到。
人家的家长,告诉自己的孩子,要诚实不能说谎,自己那个无良师父,让自己懂的第一件事,就是怎么骗人钱。自己那么好色,想来也与那无良师父有关。有多少孩子,在童年的时候,敢去乱抱人家女孩子的大腿,还伸问人家要钱的?
胡忧以前就做过,那是他师父教的。
当胡忧第一次以这种方法拿到钱之后,他就对此乐而不疲,花样还不断的翻新。抱上去给钱的,那也就算了。不给钱,胡忧这个混蛋,就跟在人家的后面,边哭边喊妈妈。这招一出,还真没有几个女孩子能扛得过去的。可惜这招只能小的时候用,大一点再来,人家就当流氓打了。天地良心,胡忧曾经想过,把它当成终身职业来做的
想到这里,胡忧自己‘呵呵’的乐了起来。自己虽然从小就没有家,还跟了那么个以骗人为生的无良师父,但是自己的历经,是别人一辈子都经历不到的。谁能在一个世界,让城管追,到了另一个世界,又让王子派兵追
马拉戈壁的,老子的世界,怎么总是让人追的呢?
二十年前,自己在那个世界。二十年后,自己来到了这个世界,现在已经快来到这里四年了,不知道又一个二十年,自己会在什么地方呢。
正在胡思乱想着,肉汤嘟嘟的烧开了,阵阵肉香飘起,胡忧无意识的说了一句:“师父,可以吃了”
愣了一下,胡忧哑然失笑,这辈子,看来没有什么机会见到那个无良师父了。
风雪越来越大,胡忧趟在火烤过的地上,安然入睡。梦中,是那春暖花开.........
“马拉戈壁的,还真是到了马拉戈壁了。几天还冷的要死,这几天却又烤的少爷成烧猪了。都十月的天了,还这么热,这还让不让人活了.........”
满天的黄沙之中,远远走来一个衣衫褴褛的青年男子。那男子边走着,还边不时的嘀嘀咕咕的自言自语。
来者不是另人,正是成功翻过秦岭,进入到曼陀罗帝国领地的胡忧。再往前走一百里,就是他此生的第一座城市——洞汪城了。
不死鸟军团治下,现在有五座城市,浪天最大最古老,文人美女多了去。宝怀城有铁矿有煤,资源最丰富。而洞汪城到手的时候,真是要什么没有什么,但是胡忧对它却最有感情。因为那里的一切,包括整个城市的建设,都是他一点一点的弄出来的。洞汪城就像是他的儿子一样,每一处地方,都是他身上掉下来的肉。
胡忧又咬牙走了十五六里路,猛的眼睛一亮,哈哈大笑的乱叫道:“看到那条河了吗?那是老子带人挖的护城河”
“看到那河里的女人了吗,那是老子..........呃,难道今天出门看了黄历?居然那么难得的美景,都让我撞上?”
胡忧心里猛跳了几下,虽然离着还很远,但是胡忧敢拿项上人头打赌,刚才那个背影,绝对属于一个大美女。
一个大大的美女
要不咱过去看看?这里的水可挺深的,要是不小心有个脚抽筋什么的,那可不太好
胡忧嘴里还在问话,身子早就回答了。这种地方,这种情况,换了任何一个男人,似乎都只有一个答案,分别只在于给自己找一个什么样的理由而已。
胡忧像一个可笑的鼻涕虫一样,脚步轻快的摸了过去。这会他比刚才还热呢,可是他却不抱怨了。
越来越近,胡忧隐隐的突然感觉有些不安。惹得他忍不住在心里暗骂自己没用,不就是偷看个洗澡吗,都能慌成这样,真是越混胆子越小了。
“爬过这道坡,就能看到美景了。”
胡忧在心里对自己说,手脚不停的加快动作,美女下水很久了,弄不好,都已经抽筋了呢。
还一点。
再上一点。
就有东西看了
胡忧爬上坡顶,刚要伸头往河里瞄,突然从对面一米之外,伸出个脑袋,与他来了个对眼。
胡忧一愣,转身就想跑,不过已经晚了,一只纤纤玉手,抓住了他的耳朵。如果他可以考虑放弃耳朵的话,到是可以试着跑跑看。
那女子一手抓着胡忧的耳朵,笑脸如花的问题:“臭小子,你想干什么?”
胡忧老脸一红,道:“那个,我口渴了,想过来喝点水。姐姐,你怎么会在这里。”
胡忧边说着,边拿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的眼前这个女子。
乌黑的头发还带着水气,没有上半点水粉的瓜子脸,是那样的滑嫩,一双大大的,会说话的大眼睛,满是激动,却偏偏崩着个脸,装生气的样子。再下来,一条长长的毛巾,遮着了美好的娇体,脚上没有穿鞋,还露出一小段雪白的玉脚。
这女子不是别人,正是胡忧在曼安之战中,认的姐姐,前帝国元帅,现红fen军团之主——西门玉凤。
西门玉凤瞪眼道:“别岔开话题,老远就看到你这个臭小子,鬼鬼祟祟的往这边摸了。老实交待,你想干什么坏事?”
“他呀,肯定是想偷看咱们洗澡”
另一个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