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回来了?”林诗英看到林振国一愣。昨天林振国才被她吩咐去弄武器,按说就算是再顺利也没这么快回来。
“我收到消息,军部要对我们动手!”
林河帝国除了外派的远征部队。还有规模庞大的地方部队。如果说远征部队是林河帝国的矛,那地方部队就是林河帝国的盾。比起外派部分,地方部队长期存在,训练等各方面更加有素也更强大。外人不知道林诗英不可能不知道地方部队才是林河帝国的护国武力,谁要是以为他们只会防御那就大错而特错了。
“知道规模和番号吗?”匆匆被叫来开会的胡忧镇定的问道。这就是他的性格,越是危急就越是冷静。
“是帝国第九军团,从都城开来,满编人数为五万,不过这次他们应该只来了半个军。”林振国在这方面比林诗英更清楚,从身份来说。也应该由他来告诉胡忧。
“看来他们应该已经把反帝会摸得很清楚了。”胡忧平静道。第九军团指挥官胡忧是认识的,他不姓林,而是姓马,叫马得胜。听说是前朝太后娘家那边的人。
马得胜可不是靠裙带关系上位的,胡忧闭着眼睛都能数出那些与马得胜有与的传说。以入校第九名的身份考入帝国、军校,五年后以第一名的身份毕业,入学前排在他前面的那八个人一一被他超过,甚至连反追的勇气都没有,这是他在军校留下的传说。
正式加入军队那更是不得了。毕业就是连长的他在第一次作战中就硬生生的领兵顶住对方整整一个团的疯狂进攻,为主力争取到足够的战略时间,在战斗以林河帝国完胜对手而结束的时候,马得胜手下还活着的兵只剩下三个。连他本人都身负重伤。
那一战,马得胜记首功,直接升级为营长,创下了林河帝国最快升迁记录。这是他在军队中的第一个传说。
军队会派马得胜来应该是做并充分考虑的。一来马得胜也属皇族,并不惧怕林诗英的身份。 二来马得胜打仗从来不是敌人死光就是自己死光,不留后患。干净利落。最重要的怕还是马得胜能给他们带去胜利。
“应该是的,据我收到的消息,军部给马得胜的权限是调动整个第九军,而他这次只带了一半部队出来,那就认明他清楚我们的底细,知道半个军的兵力足够收拾我们。”林振国认同胡忧的分析。他进军校的时候马得胜早已经毕业,但他可没少听马得胜的传说。
胡忧冷笑道:“以我们之前一万左右的兵力,马得胜确实没有必要拉整个军过来,半个军共计两万五的兵力打我们跟玩似的,其实都已经算是买了保险。”
以第九军的实力打一支无论是人员、武器、装备都远远不如的部队,想要输真的很有难度,别说带来半支,就算是带个团来怕都能灭了林诗英。战场上可不会管什么大公主小公主的,那些不会有仁慈。
“马得胜的刀都已经快架到脖子上了,你们还在那分析个屁,是打是跑紧张决定呀!”林诗英脸色难看的吼道。
吼叫是因为林诗英心里没底。别看她又是组建部队又是被抓去关,她跟本就没上过战场,大战说来就来,她不紧张才是怪事呢。
“副座,你怎么看?”胡忧问林振国。相比马得胜的资料,胡忧对林振国知道的反而要少很多。
“我认为打得过。”林振国分析道:“马得胜会只带半个军而来,那说明他并不了解我们最新的情况,我们完全可以打他个措手不及,就算只是打个平手,我们反帝会的名声也打出去了。”
“只是打个平手?这太保守了吧。”胡忧笑道:“都城距离这柳家集不远那是按以前的交通,现在可没有飞船汽车,最快的也就是马车而已,马得胜的半个军也得有近三万人,最快速度都得把十五天丢到路上,十五天后,我们保守估计能有七、八万人,三倍于马得胜又拥有敌明我暗之势,这还只打个平手那将来还有什么盼头?”
“依少帅之见……”
“我要全吃了他!”胡忧一拍桌子道:“新兵只要一战就能成为老兵,而一次胜利的大战甚至能改变他们一生的命运。反帝会一口气从一万扩充到十万,新兵多而军心不稳,很多不过是为了吃上口饭而来,马得胜的来到正好给了我们练兵的机会,吃掉他,我们就能有十万雄兵!”
“说得好,我们干!”林诗英学着胡忧也一拍桌子,顿时把心里的那些忐忑给拍没了。人就怕想,越想事也就越多,不去想反而不会有那么多的乱七八糟。
“你们就不问问武器方面的问题?”林振国苦笑道。
第九军可是林河帝国十大顶级战斗部队,能打个平手林振国都已经觉得很了不得了。要知道换在一个月前,能不被人家一口全吃了那都算胜利。现在好,居然要计划吃掉人家,看样子还是一口不剩的那种。
“我们的武器不足吗”林诗英才把紧张给丢掉马上又捡回来。她就算再没上过战场也知道武器的重要性,没有武器那还打个屁。
胡忧皱眉道:“我记得你给我的后勤报告里写明了有两大仓库武器的。”
“是有两大仓库武器没错,可是那只够武装两万人的。”林振国叹息道。他这次出去本是要弄武器的,可谁知道武器没弄到,却带回来第九军来攻的消息。
“你说的是全副武装的那种装备吗?”胡忧追问道。林河帝国士兵武器的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