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换成胡忧,怕是早就已经发现朱小能这个小尾巴了。
在石穿水暂时住进皇宫之后。朱小能才暗松了口气。这会石穿水穿是有了住址,她要报信也就方便了。
部队继续向前推进,再有个几天的功夫,就可以进入林桂帝国。这个国度对胡忧来说并不陌生,十几年的时间里,他已经多次来到这里,只是这一次的目的与以往都不一样,以前胡忧只是来这里。而这次他是要把林桂帝国给收到手中。
在还没有平定曼陀罗本部的势力之前对外国用兵,是一个非常大的冒险。胡忧敢那样做,完全是因为手里的一百支冲锋枪。如果没有这种强力的火器,他也不会那样做。
胡忧知道自己有多强势。他不需要向以前那样顾及太多。他要以最快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里本天风大陆给平定下来。对于战争,他已经受够了。虽然他的权势就是从战争中得来的,但是他并不希望战争永远的继续下去。
“少帅,我们已经做好了进攻准备。随时可以开战。”朱大能在说这话的时候,眼中充满了激动。马上,他就要控制一支天风大陆上从没有出现过的兵类与攻城。虽然在攻城之前,敌人已经三次增防。朱大能也一样那么有信心把敌人拿下。
“不错,挺有战意的。”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笑道。
“我现在已经是热血了。好久没有那样欺负人了。这一次我一定要让他们看看,什么叫不死鸟军团的狂风暴雨!”
朱大能像一个初上战场的士兵。嘴里的豪情流得到处都是。
如果是换了其他人,胡忧这时候一定会让他冷静下来。不过眼下胡忧没有那么做,因为那是朱大能,朱大能是他手里最沉稳的大将,到了战场上,他一定可以自己冷静下来。
“那我就先祝伱马到成功了。”胡忧哈哈大笑着。
这一战,胡忧没打算亲自指挥。他把军权交给朱大能。胡忧在军中的威望已经足够高,用不着以那样的方式去抢手下的风光。朱大能
是一个能战敢战的人,这次的攻城战交给他的手里,胡忧相当的放心。
终于,胡忧和林桂帝国的第一战打响了。算起来,这不是胡忧第一次和林桂帝国交战,只是那一次林桂帝国并没有明表身份,他们守的也不是林桂帝国的国土,从真正意义上来说,算不上是交战。
在现代战争之中,冲锋枪就是攻城拔寨的利器。在双方武器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冲锋枪的威力几乎是无人能敌人。
朱大能都不需要传统的攻城武器,他只是把那一百个枪兵简单的分成十组,每组十人轮番上阵,扫射敌人的城头就可以了。
枪声如爆豆子一般噼啪乱响,城头上的碎石不停被打飞,林桂士兵躲在城墙后,连头都抬不起来。一开始他们可不知道胡忧的部队里,还有这么强大的武器。很多士兵还没有来得急弄明白,就已经被射杀。
极度的恐慌,笼罩在第一个林桂士兵的身上。他们感觉自己不是在打仗,而是在接受强敌的虐待。
这一刻,林桂士兵真是委屈得不行。打仗就打打仗吧,怎么可以那样欺负人的。
林桂感觉自己被欺负了,他们却不知道,真正的欺负才刚刚开始。
朱大能圆脸发红的站在最前步,这里离墙头足有五百步远,林桂人的弓箭射不到这个地方。
“停止射击!”朱大能看已经差不多了,暂时停住士兵的射击。为打好这一战,朱大能可是做了充分准备的,他知道要怎么样利用手中的利器,让利益最大化。
“喊话吧。”朱大能再一次确定时机已经合适,对在另一边准备的二百士兵说道。
这二百士兵手里并没有武器,不过他们都长着嘴。朱大能这一次攻城,不需要他们上去拼命,需要的只是他们的嘴。
以嘴攻城,这是朱大能配冲锋枪运用的一个新的攻城办法。这一次还是他第一次在战争上运用。但是他却感拍着胸脯保证一定能行。
二百个士兵在统一的指挥下,齐声声的叫着同样的词:“城里的人听着,我们是不死鸟军团旗下部队。伱们已经把包围了,限伱们在十分钟之内开城投降……”
这样的话,每一分钟喊一次,每次只改一个字。十分钟变九分钟,九分钟变八分钟,然后七分六分。最后一分……
十分钟已经过去,招降的话足足喊了十遍,城里没有动静。静静的,就像是一座空城。
“朱大能将军。城中没有反应。”
“嗯,我看到了。开始吧,”朱大能对士兵挥挥手。这样叫遍就能叫开城门的事,朱大能只是做而已,并没有期望会成功。这是心里战。在进行心里战的同时,还必须运用强大的心理攻势。
一百个枪兵全都排到了前队,他们这一次的任务不是射墙头,而是设城门。高大的城门。总是能给人安全感,这一次。朱大能就是要打掉他们的安全感。
狂暴的枪声再一次响起,因为已经多次使用冲锋枪。士兵们的准度是越来越好,再加上城门高大又不会跑动,要打中那是太容易了。
一颗颗愤怒的子弹打得城门木屑乱飞。包在外面的铁片早已经被打碎,用上好梨花木做的大门已经被洞穿成密密麻麻的洞。
“轰。”
一声闷响,已经被打成筛子的城门轰然倒下,露出了里边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