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已经有很多人过来围观了,大伙对警车是很敏感的,都以为谁又犯什么事了呢。
这些,都是卫三子事后告诉我的,他说话的神情好像看到了仙女一般,不住的赞叹,连声说太好看了,那场面比戏里好看多了。呵呵,原来不是说那女的好看呀。
他们确实是送给我一些东西,原来是干娘买的一些鱼跟牛r,说让我补补,最近我有些瘦的迹象。
我忙让旁边看呆的李玉姿去装些黄瓜与番茄。那漂亮的警花姐姐叫朱倩,她一个劲的摇头,说不能要,要不所长定要批评他们。我笑道,这些是给大家吃的,根本不是什么贵重之物,我这里随处都是,再说不让范叔知道不就成了嘛,好说歹说才让他们收下。其实大家也心知肚明,现在的黄瓜与番茄可是贵的很,他们那点工资根本舍不得买。最后装了一大尼龙袋,放在车斗里,她只能坐在后座上了。
把他们送走,李玉姿还一个劲的心疼,说给得太多了,这些东西是没必要给他们的。我嘻嘻一笑,没跟她废话,倒是玉凤眼里的敬佩让我心里美滋滋的,她是个见过世面的人,当然知道这里面的道理。
当时,警察是让人敬畏的职业,连村里人吓孩子都用“让公安局的人把你抓走”之类的话,这样孩子们潜意识中就害怕警察了,长大了,这个思想也扎根了。
透过李明理的事,我的声望无疑是得到极大的提高,几乎人人都知道是我托人把李明理放出来的。再说连派出所的人都帮我捎东西,那要多大的面子呀,无形中对我更是敬畏几分。这里面我的干爸与范叔功劳都不少,范叔很会做事,不把我当成小孩,给足了我面子,派人亲自把李明理送回家,而干娘又恰巧让他捎东西给我,相信他们也不是有心的,只能是无心的巧合,但效果却是极显着的。
晚上在玉凤家吃饭时,我给她们讲了我干爸与范叔究竟是做什么的,她俩都说我运气好,认识贵人了。
吃完了饭,我还在磨蹭着不想走,思雅拿着一叠作业本坐在沙发里批改,玉凤在厨房里洗刷碗筷,我坐在沙发上有些无聊,看了一会儿思雅专注的模样,跑到厨房里。
厨房里并不冷,可能是刚做饭烧火的关系,玉凤正围着围裙,挽着袖子,露出一段雪白的胳膊,在热器腾腾的水里刷着碗。躬着腰,细细的腰与大大的p股让我欲火上升,轻轻走到她身后,叫道:“玉凤!”
玉凤回过身,顺手掠了一下鬓角散落的头发,轻
《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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