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他所给予厚望的蝙蝠侠,也不过顺着警方那得来的线索,找到了一处人去楼空的临时住所,而直到今天下午,才有了点新的线索。
戈登在哥谭干了几十年,从最初一个小小的警员,到如今的戈登探长,他娶妻生子,早已在哥谭扎下了根,可以说,对这座城市的爱,他并不比蝙蝠侠的少。
所以在清楚认知到单纯的法律已经无法拯救这座城市时,面对横空出世的蝙蝠侠,他才没有向警署里那些和黑帮绑在一块的蛀虫们一起惶恐申饬,而是怀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多次给其以便利。
这种复杂的感觉概括一下,大概便是“我救不了的城市你却能救,惺惺相惜却又羡慕嫉妒”吧。
戈登眼尖的看到老朋友彼得,便不再多想,朝张望着走来的两人按了按喇叭,然后钻出车,给了彼得一个大大的拥抱。
“好久不见了老伙计。”戈登笑了起来,连眉宇间的阴云都散去了些,“最近过的怎么样?”
“再美妙不过。”彼得拍了拍对方的肩膀,耸了耸肩,“线路故障,我和小伊分隔两地,又多了个需要随时监管的卡夫瑞,可真是多姿多彩极了。”
“尼尔·卡夫瑞。”戈登挑了挑眉,“久仰大名。”
尼尔翻了个白眼钻进车里,不想再理会那边叙旧的两个老家伙。
……
当戈登把他们送到酒店时,已经将近八点,面对谈兴正浓的彼得,他只能不舍的停下了话头,“哥谭不比其他地方,夜晚十分危险,我要是再留在外面,芭芭拉会担心的。还有,你们最好也不要在晚上出门,犯罪率太高了。”
彼得的嘴角忍不住抽搐了一下。
“相信我,这已经是我尽了最大努力之后的结果了。”戈登又叹了口气,耸肩道别,“明天见,老伙计。”
“明天见,吉姆。”彼得挥别好友,然后不得不强调,“还有,你最好去掉那个‘老’。”他总觉得才三十出头的自己,驾驭不了“老伙计”这个可怕的词。
这厢将两边的情报互相分享,又在蝙蝠侠的各种协助下,彼得小组的“先头部队”彼得和尼尔,终于在来到哥谭的第二天晚上,找到了他们要找的人。
就如他们推测的那样,黑斑果然是想要再干一票,目的便是明天下午的珠宝展会。不过即使黑斑在紧急招募同伙,却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够与他们搭上线的,也是这时,姗姗来迟的蚊子帮了他们大忙。
蚊子看着他最好的朋友,高深莫测的说:“这个教训告诉我们,不管尼尔·卡夫瑞有多大的本事,他永远都需要自己的朋友,蚊子。下次再想丢下我和探员‘私奔’,我就和你绝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