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锦书与顾寄是竹马竹马,小时候上一个小学,然后是一个初中,一个高中。
小学时候学古诗,有一次学到朱敦儒的那一首《阮郎归》,语文老师举例“这里的锦书难寄雁飞忙”,“锦书”就是何锦书的“锦书”,“寄”就是顾寄的“寄”。从此,何锦书就爱上了这一首诗。
初高中时,顾寄就开始收到粉红色的信,何锦书暗暗期待着顾寄永远都不要收下其中的一封,甚至还偷偷扔掉过好几封。
顾寄属于有天分的学生,就算谈着恋爱,就算不怎么学习,成绩依旧名列前茅。可何锦书不行,他为了跟顾寄上同一所大学,几乎是玩了命的学习。
高考成绩出来,何锦书考上了顾寄的理想大学。可顾寄却因为高考前夕分手考砸了,去了一所二流的大学。
到了大学,再深的感情都应当会变淡。
可何锦书就能每周坐七八个小时的火车去,再坐七八个小时的火车回来,只为了见顾寄一面。四年过去,两人感情只深不浅。
后来,顾寄结了婚。结婚那天,何锦书做了伴郎,顾寄满脸喜气地介绍何锦书道:“这是我最好的哥们”。
新婚当夜,新娘子拆红包,惊奇道:“奇怪,你那个哥们居然就写了一首诗,连个份子钱都舍不得出?”
顾寄拿过来看了一眼,上面是何锦书清秀的笔迹——“锦书难寄雁飞忙,池塘芳草长。”赫然是当年学过的《阮郎归》。
顾寄忽然就怔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