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沈玉书所说的,他的指尖上有老茧,手帕是浅蓝色的,手腕上戴着宽型的红色装饰皮带,皮带系在衬衣衣袖下方,没想到沈玉书的眼睛这麽毒,可以从细节上推断出他的喜好。
最後听到好色二字,他终於忍不住噗嗤笑了。
「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类正常的生理反应,谢谢你对我的推理,不过虽然你很想把自己演绎成福尔摩斯,但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许多地方你说错了。」
「你也知道福尔摩斯?」
沈玉书惊讶地看他,脸上初次流露出冷峻之外的其他表情。
这反应直接得可爱,像童稚的孩童,反差太大,侍应生被弄愣了,半晌才傻傻地点头嘟囔。
「这话应该换我来说——原来福尔摩斯在这个年代就已经很出名了。」
沈玉书的童稚表情很快就收敛了,换回最初的无表情状态,冷冷说:「总之你偷了别人的钱包,这种行为是不对的,马上还给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