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现在林大郎就住在先生家。
林大郎下厨煮了满满一大锅子面。桌上还放着一大盆大肉,一大盆炒菜,一大盆咸菜炒肉,小炉子上咕嘟着一大锅高汤。
脸大的汤碗里,先捞进去半碗面条,加上两勺汤,再放上手指厚巴掌大的肉块。面碗被放到殷守备面前的时候,他简直饿得两眼放绿光。
林同知家的大公子,林大郎会做饭,这个在他们汶城的那条街上并不是秘密。那生意越来越好的茶摊,里面的许多方子,据说就来自于林大郎的手笔。殷守备虽然身为武官,军营并不在汶城内,但是进城办公的时候,也在那个茶摊吃过,味道确实不错,还便宜。当时他还动过将人挖到军营里当伙夫的念头。
要不是他知道对于老百姓来讲,除非日子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否则是不会入军籍的,他还真的就下手了。
现在看着林大郎动作熟练地做饭,殷守备还是感觉有点违和。
白正清可不管,提醒道:“素菜你看着自己喜欢,自己添。快点吃,一会儿晚了等胡澈回来了,就没东西吃了。”
一路上都没好吃好睡过的殷守备,学着白正清的动作,各舀了一勺子菜放到自己的面上,再浇上一勺子肉汤,小心翼翼地拌匀,吃了一口:“唔!”好……好吃!
在军营久了,面前这种简单的菜色更符合殷守备的胃口。但是吃进嘴里面,他才发现看似简单的菜色一点都不简单。浓白的高汤鲜香十足,纤细的面条劲道弹牙,两样素菜清爽入味,巴掌大的五花肉肥而不腻。
林淡给自己盛了一碗面,没有放肉,只是添了一小勺素菜,笑眯眯道:“别听先生乱说,我还蒸了包子,笋肉和香菇青菜馅儿的。若是殷大人吃不惯,可以等等……”
他说一句话的功夫,殷守备的面碗已经见了底。
殷守备嘿嘿一笑,站起来道:“我自己盛。”
三个人吃完,过了一会儿竟然还没等到胡澈回来,林淡有些奇怪,带上兔子准备出门:“我去看看。”
白正清一摆手:“去吧,我去书院转一圈消食。”
白正清的屋子就那么丁点大,殷守备之前休息的还是林淡的屋子,显然不方便留宿,也顺势告辞。
林淡招呼殷守备:“殷大人稍待,这地方离驿馆还远。”
于是殷守备和林淡一起套了一辆马车,又从厨房搬了一锅子大肉和一锅子炒菜:“带回去给兵哥们添个菜吧。”
殷守备突然生出贪墨的想法。这些菜和肉,其实分作几天,他一个人也是吃得完……现在天气凉,菜能放好多天呢!
林淡一路把殷守备送到了驿馆,摸了摸蹭过来的暖手捂:“来,嗅嗅胡澈和虫哥在哪儿。”
暖手捂不是狗,当然没法抢狗的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