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嚏!”
走在半路上的叶承安打了个喷嚏,揉揉发痒的鼻子没在意,他身上的外套没扣,估计是被冷风吹着了。把药酒夹在胳肢窝,腾手把外套扣好,继续往前走。
他还得早外公外婆起来之前回去呢。天真的叶承安如是想。
“野玫瑰,开门!”叩叩叩敲了几声突然想起赵肃可是重病号,于是换召唤对象。这只成了精还爱吃醋的吃货虽然暂时还不能关门,但开门妥妥的。
果然,听着门里面稀里哗啦一阵扒拉的声音,小门栓被拨开。叶承安在伸手推门的同时身手敏捷的往旁边一跳。
冲出来想要糊他口水的大狗没刹住车,径直冲到了门外两三米远的位置。
“该。”蠢狗。
从第一次被这条爱吃醋的蠢狗甩水甩病之后,一人一狗就小伙伴主人的所有权展开了激烈争夺。目前而言同为人类的叶承安占上风的时候居多。只是不知道而立之年的叶叔叔对自己和一条狗杠上了这件事究竟是怎么想的。
农村的孩子皮实,赵肃被四人下黑手伤得最重的地方也不过是手腕脱臼。现在身上大部分都是外伤和淤青,特别是被赵况砖头拍到的地方,青幽幽的肿起好高。
赵肃没醒,上身没穿衣服趴在凉席上,估计连身都不能翻——手臂因为挡在重要部位,青紫得更是看不见好皮肤。被砖头蹭破的地方已经结痂,整个人看上去凄惨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