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安看到自家小少爷的英勇事迹很是崇拜,赶快丢下手上的东西扶起自家少爷和另一个青衣小公子,一看之下施安不得不感叹这小公子有一副好样貌,就在施安准备拍拍小公子身上的灰尘时,却被狠狠推开。
“谁允许你碰我的!”青衣小公子拍拍自己身上的灰尘,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这!这也太不识好歹了吧!公子救了他,连声谢谢也不说!”
听到施安的抱怨,凤锦也很惊讶,在《皇太子》中,对于李洛的描述一直是聪明而狡诈,幼年时他就是帝都的小恶魔,杀乳娘,杀伴读,剪掉自己姐姐香浔公主的头发,他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越来越玩世不恭和阴暗,他进入邪教,与黑神签订契约,教唆武将反叛,在李洛二十二岁的时候占领整个南苍,用鲜血和黑暗将这片土地覆盖,同时也是在他统治的第二个月的时候被自己的兄长,上天的宠儿,神之轿子的李擎带领庞大后宫以及众多小弟推翻暴君的统治,拯救万民于水火之中,《皇太子》就是这样一篇雷的让人大口喷血又让人拍手叫好的。
凤锦单手扶额,内心咆哮,怎么就穿越到这炮灰的角色上呢!!!开始的时候风锦还以为自己这副身体的原主人是个骄傲臭屁不安分的主,所以才做了什么激怒李洛的举动,但是看李洛的暴虐史以及刚刚的举动,看来原因怕不止这样吧!
凤锦并没为这件事忧郁多久,一会就又被一些新奇的玩意所吸引,他相信船到桥头自然直。
☆、第2章 不想被掐死
只是风锦没有悠闲多久又见到《皇太子》中的另一个重要角色,那人现在坐在精致的马车上,整个交通轨道已经瘫痪,本来热闹但不拥挤的道路现在连下脚的地都难找,而罪魁祸首就是车上那人,也是大皇子的伴读未来李擎最有利的助手郑秋钦。
要问凤锦怎么认出他,那就只能怪作者把他写的太骚包,每次出行都会被帝都的少女围堵,为了仅仅是一睹那惊为天人的容颜,本来像他这种会对社会造成困扰的祸害就应该低调行事,但是这货不仅不低调还坐着做工精致侍女环绕的马车。
凤锦好歹也是见过现代人工美女帅哥的人,对于一古人他还真没什么兴趣,很想远离人潮的他反而被推向马车,微风吹过,卷起车帘,凤锦惊呆了!这!这!此刻他脑子只有四个字——俊美绝伦。
最后还是帝都的卫兵来组织秩序,才解救凤锦于人肉沙包中,直到回到家中凤锦才缓过来。
他也终于明白李洛要杀自己和那些侍女的最大原因了,因为嫉妒,李洛和李擎同身为皇子,一个的伴读只是区区一个从四品侍讲学士之子,一个却是当今皇帝宠臣正一品郑太师的嫡长子——郑秋钦,而且没弄错的话李擎在八岁就有伴读,而李洛直到今年十二岁皇帝才想起给他配一个伴读!这怎能让他不记恨。
估计再加上前凤锦也是个骄纵的主肯定对李洛尊敬不到哪去,也就形成了导火线。
为了让自己接下来的日子好过点,凤锦打算做点什么。
几天后,帝都皇城,酒楼内。
“你听说没有,原来凤府的凤锦也是个不容小视的才子啊!”
“听说是听说过,不过这变化也太大了吧!之前天天逛青楼,现在天天跑诗会,这也太诡异了吧!”
“兄台有所不知啊,这凤锦是被人推进莫愁湖,醒来之后突然顿悟的,打算不再做一个纨绔子弟。”
“额,还有这等奇事!那莫愁湖难道是神水?”
“是不是神水我不知道,但是有不少老爷夫人吩咐下人来运莫愁湖的水倒是不假。”
……
此时,帝都才子们话题的主角凤锦,正站在帝都最大的酒楼花满楼内,这里正举行着一场诗会。
凤锦白衣黑发,头发用白色绸缎随意扎着,手持象牙折扇,明亮的眼睛令人目眩,较好的唇形出口成章:“天街小雨润如酥,草色遥看近却无。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
诗会上所有人都为他的才华拍手叫好,但是也就他自己知道他这副伪装坚持不了多久了,毕竟这些古人可是真的寒窗苦读诗书数十年,那是他这个也就读读唐诗三百首的理科生能应付!
就在他脸上的笑容快要挂不住的时候,诗会总算结束了,这十几天来他也终于迈进了帝都才子名列之中,虽然与太师之子不可比,但是比之前那个只知吃喝玩乐的凤锦要好上很多,以后只要在李洛面前小心行事,性命暂时是无忧了。
好了,任务完成,现在可以回家吃饭了,只是……
“凤锦公子,我家公子有请。”
站在凤锦面前的是一个清秀的小厮,那穿着比一般的商贾还要精致,更可贵的是那言行举止不是一般家奴能有的。
“你们家公子是?”
“郑家郑少爷”
小厮介绍的时候一脸平静,没有丝毫得瑟之意,倒是让凤锦多看了一眼,帝都的人都知道,只要提到郑少爷必然是当朝宠臣郑丞相之子,像这种身份高贵的人家仆也是倨傲的。
“请带路”
难道郑秋钦被自己文采倾倒了?真是!真是太开心了!凤锦一直知道自己是弯的,见到像郑秋钦这样俊美绝伦的极品难免会有些心动,只是,《皇太子》中郑秋钦喜欢的是一个叫水之的女子吧!
哼哼~能扑倒绝不放过!
凤锦收拾起自己的小心思,一副风度翩翩俊俏小公子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