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步,可以说是十分顺利。
谁都没想到,最大的阻力反而在百姓身上。
此时的百姓十分迷信,他们遇到蝗灾不仅不敢捕杀,反而在田地旁焚香叩拜,眼睁睁地看着庄稼被蝗虫吃掉,嘴里还念念有词。
简浩亲自去看了一眼,气得差点把手里的圆蛋蛋丢出去。
***
与此同时,皇帝那边也终于有了动作。
谁都没想到,皇帝病了半月之久,人没露面,却突然颁下一道罪己诏,直言自身失德,祈求上苍垂怜,让百姓平安渡过这场灾害。
前面的内容平平淡淡,和以往时候的“罪己诏”并无不同,后面的几句话却着实有些耐人寻味——
“朕已年迈,身体欠安,膝下第四子秦氏子决虽年幼,却学识日进,可堪大用……”
单看内容,这已经是妥妥的传位诏书了。
也许是和罪己诏一同发放的缘故,这份“诏书”上只有皇帝私印,并无传国玉玺。
这样看来,说是传位诏书又显勉强。
但是,无论如何,朝堂内外的视线不约而同地放到了那个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的四皇子身上。
消息传到秦州的时候,平王殿下只讽刺一笑,情绪并无多大波动。
一众属下可没有这样的气度。
“主子和二主子在这儿苦哈哈地灭蝗虫,那群老家伙在京城玩这种把戏?”
小世子更是气得头上的卷毛都炸了起来,嚷嚷道:“不行!皇位是王爷的,不能让他传给那个什么秦决!”
平王殿下安抚般拍拍他的手,“没有加盖传国玉玺,算不得传位诏书。”
对啊!电视剧里不就是这么演得么,改朝换代,人人都要争传国玉玺,找不到玉玺就不算真正的皇帝。
小世子咧开嘴,露出一个坏笑,“我有个主意!”
如今简浩早已在众人心里竖立起一定的威望,再也不仅仅是“主子认定的人”,是以,众人对他的主意十分重视。
然而,小世子却是晃晃脑袋,露出一个愤愤然的表情,“先把蝗灾的事情解决了再说——他们不是不敢杀蝗虫吗?咱们可不怕!”
简浩的神情带着一种前所未有的肃杀之气,众人不由地心头一凛。
*
真龙十一年九月三十,原本是平王殿下和简家世子大婚的日子。
这一天,京城百姓没有看到迎亲的车队从任何一府中出现。
反而是在秦、储等地,数万兵士身披甲衣,仿佛空降般来到田间地头,不顾百姓的反应,按照上级的交待捕杀田间的蝗虫。
当地官衙也没闲着,纷纷走到家户家中,统计好各家鸡鸭,悉数抓到田间。这些饿了许久的家禽见了铺天盖地的飞蝗就像看到满天乱飞的馅饼一般,疯了似的追着吃。
大多数百姓看到官兵们的行动,渐渐地反应过来,学着他们的样子保卫自家田地。
也有些人冥顽不灵,不仅不知感激,还哭天抢地,甚至撒泼。
关于这一点,简浩早有吩咐,值此之时,兵士们发挥出最大的耐性,不伤人,只做事。
那些个“父母官”们,因为平王殿下的震摄,更是如同真正的父母一般纵容着愚昧的子民们。
时间仅仅过去三天,秦、颖、储、泔四州的蝗灾悉数平息,这四州恰恰也是蝗灾的最初发生地。由于处理得及时,并没有祸及其余数州。
看着肚满肠肥的鸡鸭,还有那一亩亩垂着穗子、辛勤耕作了大半年的田地,百姓们才终于幡然醒悟——那些看似不留情面的官兵们,到底替他们保下了什么。
一时间,中原数地只知平王而不知皇帝。
作者有话要说:【办公室+制服】
如果说,起初确实是带着些惩罚的意味,然而,当平王殿下把人剥光之后,从头到脚只剩下一个念头了。
小世子拄在书案上,又白又直的腿大咧咧地叉开,一颤一颤地和平王殿下打招呼。
平王殿下忍住体内不断翻涌的热潮,体贴地问道:“浩浩,冷不冷?”
玉白的脚勾住平王殿下的腰,小世子笑嘻嘻地说道:“不冷,热!热~火~焚~身~”
讲真,简小世子向来是清清泠泠的一小只,从炸乎乎的小卷毛到圆润的脚指头,没有一丝魅惑的气质——尤其是那双澄净的琥珀色眸子。
然而,面对这样的小世子,平王殿下却被挑逗得厉害。
大棉花瞬间获得异能,变身成一把尖挺的冲锋枪。
平王殿下手一扬,扯下身上的披风,垫在桌面上,将小世子压在身下。
滑嫩的皮肤在粗糙的大手下泛起片片红晕,清亮的眸子蒙上一层水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