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茗如果被育幼院里的孩子们打了,只能由路筱去为颜茗讨回来。颜茗的眼睛只能在看着路筱的时候,璀璨若香港天空的星光。
十五岁的夏天,育幼院里跟他们一起长大、以嚣张著称的阿虎在饭堂排队领餐的时候故意将站在他面前的颜茗推到,理由是颜茗太受女生欢迎,变相抢走了他泡上的妞。
吃晚饭,路筱二话不说,就约阿虎单独见面。见面后,他把阿虎按在澡堂的公共卫生间里暴打,打开水龙头猛冲阿虎的口鼻,差点将阿虎溺死在急流的水柱中。
路筱一点都不明白那一次的自己为何要这么失控。他只觉得所有不知好歹伤害了颜茗的人都该死。
待脑内血液冷却,路筱才隐约感觉到这种对颜茗所持的保护欲是出自什么。路筱记起了每个礼拜五在教堂做祷告的时候,自己坐在长椅上,抬头对主说了什么话:——“欸,你知道吗?我喜欢这个人,喜欢这个头发是焦糖色的人。你允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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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矩,长到一定的年龄就不得不离开育幼院的那个晚上,两人寝室里,“颜茗,你今天上健康课没?”路筱在一片夜的寂静中问颜茗。
睡在他下铺的颜茗闷声答:“不是跟你一起上的?还坐在你隔壁,被你打瞌睡的口水弄得袖子都打s-hi了。”
“那我问你一个问题喔。”路筱爬了下来,挤到了颜茗床上,“你的包皮被割了吗?”
“……你……好恶心,问这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