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的!”詹家瑞将手里的啤酒罐狠狠的砸到了地上,“狗杂种!”
詹家瑞气那个人,也气自己,如果自己能早点认识沈昭就好了,他就不会受这么多苦了。
“那天我是真的以为自己会死在那里,直到有人闯了进来,按住那个男人,将他拖了出去……我那时候已经意识不清了,只迷迷糊糊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门口,冷冷的对我说,死了没?没死就不会死了……”
“那人是叶凛?”
“嗯。”沈昭点了点头,“叶先生正好经过门口,听到我的呼救声,便砸了房门进来救的我。”
“没想到叶凛还挺有正义感啊!”堂堂华城老大,竟然亲自砸门救人,想想也是帅的没边了!
沈昭摇了摇头:“并不是,叶先生会救我,只是因为我和蓝夜其他人一样,都是他的财产,他不许别人弄坏他的财产而已。”
“……”詹家瑞无言以为,这倒真的很像叶凛会做的事。
“之后我在医院养了两个多月的伤,回来之后第一天,就被叫到了叶先生的房间。那时候我才知道他就是蓝夜的幕后老板。”沈昭神色有些恍惚,“那时候我又瘦又小,x_i,ng格也不活泼讨喜,可也不知怎么的,叶先生还是把我留在了他的身边。那段日子对我来说,简直好的像做梦一样。他平时很忙,可无论去哪都会带着我,哪怕是我不方便出席的场合,也会让我在车上待着等他。我小时候被养父限制,从没去过家之外的地方,可是和他一起,却能去喝咖啡、逛超市,甚至还去海边看过日出。我人生之中收到的第一份礼物,也是叶先生送的,一台数码相机……”
虽然只是些很平常的事,但对于那时候的沈昭来说,已经算是天大的恩赐了。詹家瑞不禁感叹,打动沈昭的成本未免太低了。
“既然叶凛对你这么好,你为什么最后还要走?”
沈昭像是从美梦之中乍然惊醒,抬头看了詹家瑞一眼,苦笑了一声:“因为后来我才知道,我并不是叶凛第一个养在身边的男孩子,蓝夜里的几位头牌或长或短都被养过。在蓝夜,他们都被称为……叶先生的宠物。”
“所以呢?”詹家瑞有些难以置信,“因为这个你就要走?”以叶凛的身份,要说他在沈昭之前身边没个人,那换谁都不信的。
“不是为了这个。”沈昭摇了摇头,“只是我之前一直没有意识到,叶凛对待我的方式,的确和养一只小猫小狗并没有什么分别。我小时候,就像是被养父圈养的一只宠物,早就被养惯了,所以无论经受了怎么折磨都离不开他。在叶凛这,我实在不想再继续当一只宠物了……”
“因为你爱上了他?”詹家瑞顿时反应了过来,就因为是这样,所以沈昭才会有了那么强烈的自主意识,“你怕他对你的喜欢,不是对一个人,而是对一只宠物?”
“因为宠物终究不能陪他一辈子,总有一天是会被抛弃的。”沈昭眼睑低垂,长长的睫毛在脸上投下一圈y-in影,“他将我送上某位华城元老床的时候,我就懂了。”
“怎么会?”詹家瑞瞠目结舌,那个不过碰一下沈昭都想要扭断人家脖子、一口一个我家昭昭的叶凛,竟会做这样的事?
“怎么不会?”沈昭深深吐了口气,“和华城的未来比起来,我算什么呢?他从来也不缺宠物……”
“可我看他对你的态度,明明很在乎!”
“那是因为他无法忍受我竟然想要从他身边逃走!他大概也没想到,一向怯懦胆小的我会反抗他吧?”沈昭摇了摇手里的半罐啤酒,一饮而尽,“可惜最终,我还是没能逃的掉。”